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申请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委托代理组织办理。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 , 首先要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 、在中国有住所。
3 、拥有中国国籍。
应附有关证件:
1 、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 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 , 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
2 、要求优先权的 , 应附优先权证明。
3 、《代理人委托书》。
4 、商标图样 2 份 , 不大于 8 × 8cm, 不小于 2 × 2cm 。
5 、在中国无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中国侨民 , 应附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一份。
马德里注册的优点:
1 、手续简便
商标申请人可仅通过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请而在多个被指定国同时获得商标保护,申请手续简便。
2 、费用低廉
商标申请人在马德里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 1/12 ~ 1/11 。 |